中新网4月29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今天闭幕,会议通过了已经二次审议的护照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护照法的制定,标志着中国的护照管理工作已经迈进了法制化的轨道。
法工委负责人说,护照是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国门去留学、探亲、旅游、工作等等,护照成为许多人不可缺少的一种证件。护照法的制定,标志着中国的护照管理工作已经迈进了法制化的轨道。
这位负责人指出,中国现行的护照申请、签发和管理的依据,主要是1985年11月制定的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国务院批准的护照签证条例。随着中国对外交往和人员交流日益增多,护照的颁发数量也大幅度增长。2004年中国颁发各类护照达四百八十多万本,比改革开放前年均颁发护照的数量增长了二百多倍。
同时,违反护照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也相应增加。在这种情况下,现行的护照管理法律法规已不能完全适应护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需要制定专门的法律对护照的种类和申请程序及法律责任等加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