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8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安监总局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快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应对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对于加快推进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
“十五”以来,煤炭行业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和促进煤炭工业发展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走出了“九五”中后期煤炭总量过剩、全行业严重亏损的困境,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保障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对煤炭的需求。但近几年来煤矿建设趋热,投资增长过快,产能过剩的矛盾日渐显现。同时,煤炭行业长期积累的结构不合理、生产技术水平低、安全生产事故多发、资源浪费严重和环境污染治理滞后等问题仍很突出,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统一部署,有效地应对煤炭行业产能过剩,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总量调控、关小上大、有进有退、产能置换的原则,从完善规划指导、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准入门槛、淘汰落后能力、改善安全状况、改革流通体制、加强环境保护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进结构调整,促进煤炭供需长期稳定、高质量的平衡,全面提升煤炭工业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
加快推进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主要措施包括:完善煤炭工业发展规划,有序推进煤矿建设;严格办矿审批程序,禁止违规建设;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提高新建煤矿准入门槛;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机制,严格按核定能力生产;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推进煤炭流通体制改革,完善产运需衔接机制;加强环境保护,实现煤炭开采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