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曼谷四月二十七日电 题:解读泰国议会危机
中新社记者 罗钦文
是宣布四月二日大选无效,还是找出召开国会首次会议的办法。泰国司法部门的三巨头——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和宪法法院,二十八日将遵照普密蓬国王的谕示聚首会商,化解因下议院“难产”而呈现的议会危机。
泰国宪法明确规定,国会下议院由五百个席位组成,其中一百个由政党名单制选举、四百个由单区单选制选举来产生。国会下议院必须在大选举行后三十天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新的总理。
然而,迫于政局紧张而紧急解散的泰国下议院,四月二日如期拉开大选,却难以凑足法定的五百个席位。因为民主党、泰国党、大众党等三大前反对党联合抵制大选,下议院的选举差不多成了塔信领导的泰爱泰党的“独角戏”。全国五十九个府约二百个选区只有一名候选人参选,二千八百万选民参与的首次投票中弃权票约达一千万,第一次投票有十七个府四十个选区未果,补选后还是有十三个选区待二十九日再补选。
选举受质疑,下议院“难产”,法定的首次会议会期又迫近。泰爱泰党掌权的看守政府已通过一项草案,准备获得宪法法院的某种诠释后,不管下议院席位是否填满都要奏请谕令召开国会首次会议。而前反对党要求取消大选,反政府的民间团体呼显国王任命临时总理或政府。
泰国“议会危机”凸显。值此之际,在民众中享有崇高威望并经常在国家危难之时发挥重要影响力的泰国国王,就此作出谕示。他向觐见的宪法法院、最高法院法官明确指出,这是国家面临的危机,已经在世界上造成影响,“你们必须认真思考,寻找办法来解决”。
普密蓬国王进一步表示,国家应当依法行事。解散国会和三十天内重新举行大选,对不对,不要争论;如果不对,就必须改正。选举是为了保障民主,但是如果下议院达不到法定人数,那就不是民主;下议院必须达到法定人数,如果达不到就不能起作用。他也声明不会违背宪法和民主任命一个总理。
国王的讲话为各方所看好,被认为“将有助于化解危机,恢复政局和平稳定”。泰国最高法院、宪法法院、行政法院的院长计划明天举会研究,对四月二日大选做出裁决,而最高法院、宪法法院已先期分别举会商讨。
泰国最大的前反对党——民主党二十七日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民主党指控泰国选举委员会不公正组织四月二日大选,投票室的设置非法,允许新的候选人在补选选区申请参选也违法。民主党由此要求取消四月二日大选。在以“泰国政治变迁”为题的一个研讨会上,不少专家学者也呼吁,应宣布四月二日大选无效,而重新举行由各党派参与的新的大选,以推进政治改革。
“四月二日大选可能被裁决无效”,此间舆论普遍如此预测。果真如此,新的不确定的挑战随之而来,也就是议会如何产生。如果举行新的大选,大选的时间需要确定。是尽快举行,还是等到三、四个月后?
此间法律专家认为,新的大选最好在三个月后举行,使各政党都有足够时间来准备参与一个公平、有序的竞选,尤其是新党成员或某党的新加盟者将不会受到“下议员候选人的党龄在选举前必须达到九十天”的限制。这也将使紧张政局得以缓和,国家能在六月有序展开庆祝国王登基六十周年的活动。
但是,依此发展,这就意味着新届下议院组成、完成修宪改革不久后,泰国又将要进行一次大选。于是,另外一种化解“议会危机”的选择认为,可以在独脚议会中发挥新选出的上议院的作用。这条路如何才能不违背宪法而走得通,却尚需探讨。
分析人士认为,泰国目前的危机受到诸多规则所限制,要简单解决很难。而且,随后的政治改革,更是难以预料。现在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要让议会、政府等主要政治机制尽快回归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