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4日电 据新华网消息,尽管住房原本具有生活必需品和投资产品的双重属性,但今年以来全国楼市在观望中等来“涨声一片”的事实,让一些地区的普通百姓明显感觉到商品房价格已越来越使人“望尘莫及”。
提起普通百姓对房价的承受能力,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提出一个概念:“房价收入比”,也就是房地产价格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这个数据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尽管各国房价千差万别,但在住房问题解决比较好的国家,房价和家庭年收入之比基本都在6倍-8倍之间。而在中国,这一数字则大大超标,房地产商开发的商品房主要是面向城市中等偏上收入家庭。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最新发布的《中国房地产金融安全评估报告》分析认为,2005年中国城市家庭如果购买一套70平方米的新房,其房价与收入之比可能达到13倍。
据记者调查显示,目前在杭州、宁波和温州的市区,一套80平方米的住房价格是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7.54倍。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北京、大连、呼和浩特、深圳等城市不断飞涨的房价显然已经超过了大多数居民的承受范围。面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出现的强劲增长态势,老百姓难以掩饰自己失望的心情。
正四处筹款买房准备结婚的北京市民陈毅宏说:“我苦等了一年,以为2006年的房价会降低一点,但现在看来,早买、晚买都是难以承受,估计开发商们真的只是‘专为少数人盖房子’。”
楼市难道真是“房在江湖,价不由己”吗?最近以来,一个关于“我们到底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房地产定价机制”的话题,成为了官员、专家、企业家和网民讨论的热点。
专家认为,作为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依据,必须对一个城市、一个区域,乃至整个国家的房地产市场有一个正确的判断。这个判断不是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基于一个量化评价标准。这个标准应当体现出一个地区房价涨幅与收入涨幅的关系、房价涨幅与物价涨幅的关系、房地产投资增幅与固定资产投资增幅的关系。对于房价的判断,自然也应该有一个科学的指标体系。
长期跟踪房地产市场的广西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吴坚说,眼下的商品房市场正由“消费意愿为价格起落的核心”向“以投资意愿为价格起落的核心”转移,“我个人认为,不排除有人人为地炒高了房地产价格。”
眼下,过快增长的房价已对普通百姓形成“挤出”效应,正成为国内扩大消费需求的最大障碍,这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建设部住宅产业司司长沈建忠表示,中国房地产调控正在从2005年的“全面开花”向2006年的“精确导向”过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6年中国将继续下大力气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问题,强化房地产价格管理。其中包括改善征地、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等土地价格管理工作;规范住房销售、房地产中介与物业收费行为;规范经济适用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探索开展住房成本调查工作的有效途径,努力稳定住房价格。(李嘉 王英诚 董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