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0日电 2006年“五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中国交通部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06年“五一”旅游黄金周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工作,确保“五一”旅游黄金周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假日运输)安全、优质、有序进行。
通知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五一”黄金周是一年中城乡居民出游规模最大的黄金周。通知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确定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工作方针,加强运输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有关工作。要及早部署安排,提前做好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时调查和分析预测工作,制定周密的运输组织方案,安排充足的运力,合理调整客运班次,确保满足重点旅游景区的运力需求。要建立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预留部分机动运力,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紧急突发情况,确保人民群众安全、舒适、方便地出行。
交通主管部门要成立假日客运工作机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假日运输工作。长江航务管理局要会同沿江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做好长江沿线的假日客运工作。“五一”黄金周期间,各地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二、强化安全管理,确保运输安全。各级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黄金周运输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责任制,强化运输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加强对驾驶员和乘务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客车、客船技术状况的检验,加强客运站场等源头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要重点加强旅游景区客运站场、旅游船、旅游班车和旅游包车的安全监管力度。
通知要求,“五一”旅游黄金周前,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道路水路运输安全检查工作,按照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加强运输市场监管,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水路客运市场的监管,维护好假日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宰客”、“拉客”、“甩客”、“倒客”、兜揽旅客、倒卖车船票等各种违规经营行为;要加强客运价格监督,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各汽车、港口客运站要明码标价,严格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乱涨价、乱收费;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职责,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出租车和汽车租赁业的管理,保证人民群众出行需求;要加强对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依法行政,确保文明、规范执法。
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和经营业户要认真执行部颁发的有关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努力提高客运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汽车、港口客运站要采取多种售票形式,最大程度地方便广大旅客购票;要保持站容站貌、车容车貌、船容船貌干净整洁,保证车站、码头、车辆、船舶的服务设施齐全有效,能够正常使用;对旅客因换乘等原因需要晚间在客运站滞留的,客运站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
四、加强公路和航路维护,确保运输畅通。“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各地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公路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公路基础设施状况良好。各收费站点要增加值班人员,增加收费通道,提高通行效率,确保行车畅通。一旦出现交通阻塞,要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制定绕行方案,做好交通疏导,最大限度地避免对旅客出行的影响。一旦发生雨雾等恶劣天气,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布路况信息,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同时,航道部门要加强航道维护,确保干线航道畅通;通信导航部门要切实维护好通导设备、设施,做好通信导航服务工作;三峡通航局要保证三峡通航安全顺畅。
五、做好统计工作,加强宣传报道。各地交通部门要重视和抓好假日运输统计、宣传工作,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做好假日运输的组织准备、安全保障、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信息统计、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假日运输的有关信息,提醒出行的注意事项,便于旅客安排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