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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驳中国政府70%以上使用盗版软件说法

2006年04月19日 11:15


中国国家版权局驳斥“中国政府部门70%以上使用盗版软件”。作者:廖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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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19日电 国新办今天举行发布会介绍2005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指出,关于中国政府部门70%以上使用盗版软件的说法是背离事实的,也是没有根据的。

  王自强表示,中国政府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是在集成软件、系统软件和专业软件基本正版化以及通用软件部分正版化的前提下进行的。中国政府在重大信息化建设工程中都是在使用正版软件,比如“12金工程”——金卡、金税、金盾等12金系统工程,从系统平台一直到电脑终端,所有的软件都是正版软件。

  在12大重大信息工程之外,政府还有若干的重大信息工程,这些信息工程使用的软件在政府使用的软件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这个比例不会低于30%。

  在通用软件方面,中国政府部门在通用软件时并不是都使用盗版软件,政府部门很多机器都是购买品牌机,品牌机里本身就预装有正版软件。

  另一方面,中国政府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步骤是自查摸底,提出需求,统一采购,集中支付。所谓自查摸底,就是由各个政府部门也就是通常讲的部委局办对自己使用的软件情况进行清查,在所有电脑终端里,有多少软件是正版的,有多少软件是没有经过授权的。

  对那些未经授权的软件,这些厅委局办向政府部门提出需求的总量,然后由政府的采购部门统一向软件供应商进行采购,然后由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向软件供应商支付经费。在这个前提下,说还有70%的政府部门使用盗版软件,从情理上来讲是站不住脚的,是不攻自破的。(据中国网文字直播)

 
编辑:张磊】
:::相 关 报 道:::
·中国省级政府部门完成正版软件采购和更换工作
·版权局:中国境内生产销售计算机须预装正版软件
·中国企业签署《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倡议》抵制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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