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件】据4月1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新浪网最新一项调查显示,在贷款买房的人当中,54.1%的人月供占其收入的20%~50%,甚至有31.8%的人,月供占到了其收入的50%以上,成为“房奴”。
“房奴”:不自由生活的写照
□费十年
“房奴”二字准确地说明了房贷族的处境和心态,揭示了一个艰辛群体的不自由生活,而这种生活不应是一个人的正常生活。
从“为房地产老板打工”降为“卖身给房地产老板”,“房奴”们无时无刻不在为经济压力而犯愁——为家庭生活发愁,还害怕一旦房贷不按时到位,就会遭遇尴尬和麻烦。在这多种力量作用之下,他们只能寻求更多的收入来缓解。然而,更多的收入方式在当下并不是人人都能够找到的,甚至,能够保证有一份供得起月供的工作已经勉为其难,遑论其他?
尽管这种不自由的状态几乎是房贷族“自找”的,但那么多人都沦为“房奴”,这绝不是一个合理的社会现状。本来,要求有一个容身之所,是一个人的起码生存条件。可是,有房住特别是有很多房子住的人不大了解无房者的痛苦。你看,“廉租房”在很多的城市无疾而终,更多的是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已经建成的经济适用房,不是远离了普通百姓的需求,就是遥遥无期的排队和远离主城区的迁移。更让人气愤的是,各种早已住上房子的“利益结合体”采用种种手段从百姓手里抢走了经济适用房。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老百姓,实现住房梦想的途径是非常狭窄的,可以说,做“房奴”是很多人唯一的选择。
有了这么多人做“房奴”,开发商的业绩就非常骄人,城市也越来越显得繁荣,可这是建立在许多人拿明天的钱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美梦之上的。但是,这种美梦付出的代价太大,他们的压力,不应该仅仅由自己来承担。
我是“房奴”,但我很光荣
□邹云翔
笔者和妻子每月将收入的一半用于房产,是标准的“房奴”了,可是我的心里却有着我是“房奴”我光荣的感觉。
我是“房奴”,意味着我的命运由我自己控制,而不是由他人控制,我通过房子来设计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别人通过房子来左右操纵我的命运。在一个没有自我选择的时代,当年我们听说过为了分得公房,男人上吊,女人与人上床的事。而今天,人人可以贷款购房,虽然很累,但是毕竟可以给一份自主:我成为“房奴”了,可以避免成为“人奴”。
我是个“房奴”,我的一笔投资,给社会的是一份财富,给所有人的是一个机会,房地产的兴起给城市建设增加了一分财力、宽广的大街、美丽的城市花园,这有着我们“房奴”的贡献,甚至那些城市低保,其中也有着我们“房奴”的贡献。
我是个“房奴”,为了还贷,于是我拼命学习,我认真地工作,掌握住社会提供给我的每个机会,以让自己与时代共进步。“房奴”们走的是一条辛苦但不值得嘲笑的路,希望世人理解“房奴”们。
“房奴”们的选择是一种理性的选择,我们希望社会也以理性来回报理性:根据国际上普遍的做法,将购买房地产视为一个光荣正确的投资,在所得税上给予优惠,而不能对“房奴”们双重征税;理性地看待房地产市场对社会的贡献,而不能将其作为限制甚至惩罚的对象,给予各种带有惩罚性的税收与金融政策。
(来源: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