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7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今年3月中旬以来,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有的造成严重人员伤亡,群众疏散,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对此,4月17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针对近期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发通报。
通报说,初步统计,3月中旬以来发生13起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18人。事故都在调查处理中。这些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单位和个人在化工产品市场供需旺盛形势下,片面追逐利润忽视安全生产的倾向;安全监管不到位。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仍存在着以下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一、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仍是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二、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差。三、生产工艺落后、设备带病运行是中小化工企业的突出问题。四、违章行车、疲劳驾驶等引起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翻车泄漏事故多发。五、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引发事故。
通报重申,在2005年12月31日前未提出安全许可证申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一律依法关闭。已提出申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具备发证条件的,限期在今年6月30日前整改合格;逾期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需要搬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限期搬迁。”通报明确要求。各省(区、市)安全监管局将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严格标准、严格验收,严防放松要求、走过场。关闭企业名单将向社会公布。
通报要求,加强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道路运输的整治与监控,防范翻车泄漏事故。各地将在“五一”黄金周前,集中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检查。5月份,安监总局将会同公安部、交通部开展安全督查。
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制定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向同级政府报告,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要查清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