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11名天津当事人委托,北京律师王令于3月28日下午与他的当事人前往天津南开区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却无端被拒。在立案大厅内,王令遭遇行政庭庭长王学林,王令问:“请问一下您是什么身份,能不能代表法院?”王学林回答:“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就不立案。”(4月11日《大河报》)
好一个“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据目击者证实,当时王学林还用右手向王令挥出一记老拳,甚至掐住王令的脖子。看来,王学林不仅称自己就是法院,而且身体力行地践踏法律。这使我想起一句经典台词:“我就是法律,这个城市由我来主宰。”解读这句现实版台词,让人唏嘘。
其一,可以确定的是,王学林绝非口不择言,而是自然流露,不然他不会如此嚣张;还可以确定的是,王学林的骄矜不是孤例,我们听到过太多类似“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的狂言。提高这些人的素质,刻不容缓。
其二,法官连律师都不放在眼里,那些法律知识匮乏的公民呢?如此一想,让人不寒而栗。执法犯法常为人诟病,以法律代言人自居却亵渎法律尤为可恶,因为法院一旦被盗名、法律一旦被凌辱,蒙羞受辱的不仅仅是法院和法律,最终遭殃的还是公众。
多年前,学者贺卫方在《运送正义的方式》的序文中感叹:为什么司法界会沾染这样的“司法病毒”?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治理这样的腐败现象?建立怎样的制度去预防它的发生?参照“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的叫嚣,我认为贺卫方的追问并未过时,尤值深思。
(来源:大河报,作者: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