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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检察机关打黑除恶“稳、准、狠”誓拔"保护伞"

2006年04月13日 09:24

  中新社上海四月十二日电 (记者 陈静)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新闻发言人邹传纪在最新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方兴未艾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上海检察机关将坚持严打方针,“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坚决深挖严查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各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将是第一负责人。

  据悉,上海各级检察机关最近集中公诉了一批发生在公共场所的涉黑、涉恶、涉暴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二十九件案件的一百零三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贩毒,妨碍公务,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十余种罪名。

  这是近年来申城检察机关对公共娱乐场所严重刑事犯罪的一次集中公诉,也是把打黑除恶作为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举措。

  邹传纪说,这次专项斗争的重点是涉及境外黑社会组织、绑架、杀人、“两抢一盗”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犯罪、流动人员中的帮派黑恶势力以及各类交易、经营、娱乐等公共场所中的黑恶势力犯罪活动。

  这位新闻发言人在接受采访时分析了当前上海公共娱乐场所涉黑、涉恶、涉暴案件的特点。他说,当前,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黑恶势力犯罪与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今年二月,上海检察机关公诉了一起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该案中,检察机关指控石秀山等九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七项罪名。

  检察院方面表示,将坚决深挖严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不论涉及到什么人,涉及到什么部门,都将依法一查到底。(完)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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