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 汽 车
房 产|电 讯|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商 城|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科教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版权局:中国境内生产销售计算机须预装正版软件

2006年04月11日 07:35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日电 (记者 孙自法)从现在起,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计算机,都必须预装正版软件。中国国家版权局十日下午对媒体称,该局会同相关政府部门已于近日专门下发两份红头文件,明确提出这一从源头上防止盗版软件行为的要求。

  这两份强力推进电脑预装领域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官方文件,一是针对政府采购行为,一是针对电脑生产企业。前者要求政府部门必须采购预装正版软件的计算机设备,进一步巩固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建立使用正版软件长效机制;后者则明文规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进口计算机在中国国内销售,销售前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司司长王自强介绍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政府部门在系统软件、集成软件、专业软件基本正版化,通用软件部分正版化基础上,从二○○二年起,在中央、省和地市三级政府部门集中推进通用软件正版化工作,目前已实现通用软件全部正版化的工作目标。

  这位官员称,政府采购过程和电脑生产企业今后如果出现违规行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他表示,中国官方出台这两项措施,旨在营造良好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维护计算机市场和软件市场秩序,将推动中国软件行业自主创新,促进软件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完)

 
编辑:邱观史】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新闻热线:(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