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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已经做出了很大努力,并且还在继续努力。
3月初,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派出由总顾问吉姆•门登霍尔领衔的贸易代表团访华。门登霍尔表示,此行目的是敦促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有进一步的行动,并期望在美国对华汽车零部件出口的关税问题上取得突破。在中国和中国各相关部委进行信息交流,门氏声称要把中国告上世贸组织,当时他还曾要求美国在华企业收集“中国侵犯知识产权的证据”。在此之前,美国的影视、出版、软件行业在2月13日给贸易代表办公室的文件中称,中国2005年的非法仿制给他们造成了24亿美元的损失,互联网数据中心和微软资助的商业软件联盟的调查数据认为,中国90%左右的软件为盗版。
除了美国,近年来,因为知识产权问题,中国也和日、欧等国家发生了摩擦,诉诸法律的事件不断发生,使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受到了损害。
知识产权现状
首先,必须承认,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很多工作确实不到位。
随门氏代表团同来中国的还有美国助理贸易代表夏尊恩。他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主管中国事务,之前在中国工作生活了23年。对于北京,他绝对不会对天安门的位置混淆不清,甚至很清楚地知道在北京三里屯酒吧街的什么地方可以买到10块钱的DVD。“如果我能轻松地在北京买到盗版光盘,那怎么说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做到位了?”交谈中,夏尊恩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夏尊恩说得不错,在北京,盗版的光盘、软件的确很容易买到。在被称为“中国硅谷”的中关村,转上一圈下来,肯定会碰到卖光盘的(当然是盗版)。
记者曾经接触过一位“海归派”,他在上海搞了一家节能灯企业。他说,每当看到灯火辉煌的上海夜晚,就有相当心痛的感觉——如果整个上海市区全部采用他生产的节能灯,每年能节省二分之一的电。在当前中国各种资源普遍紧缺、每年闹“电荒”的情况下,节省二分之一的电是相当可贵的,但是,他说:“我生产的节能灯全部出口到欧洲,不敢在中国销售,因为一旦上市,就面临着技术被盗用,而且防不胜防,诉诸法律也是给自己找麻烦。”所以,他选择全部出口。
不过,经过20多年的持续努力,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已经比较完善了。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赵春山告诉记者,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吸引外资、引进技术不断增多,自然而然带来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1985年,《专利法》开始实施,这前后,《商标法》《著作权法》相继出台,至90年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已经逐渐完善。但是相比发达国家,中国的脚步还是落后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伴随着工业革命而出现,其基本理念在于把人类的智力创造成果作为财产加以保护,所以,又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早在15世纪,欧洲就出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萌芽,17世纪开始有了相关法律,到18至19世纪,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已经在西方许多国家形成。100年前的日本、200年前的美国、300年前的英国就已经有了专利法。而中国由于封建统治下的闭关锁国,错过了工业革命,与发达国家自然会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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