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彩电在欧盟又遭“反倾销”
中新网4月3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2006年4月3日,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20号公告,将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的反倾销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调查截止日期为200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