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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劫匪逼受害者先吃安眠药后强奸 被判14年

2006年03月31日 14:32

  中新广西网3月31日电 “我怕你喊,你有两个选择,你是吃安眠药还是我把你打昏!”为躲避报警,劫匪先“请”被抢女青年服下安眠药,接着再施暴。3月30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一审判处入室抢劫犯李某14年有期徒刑。

  据南国早报报道,李某系广西扶绥县人,一度在南宁打工,见没得什么钱,便萌生抢劫的念头。去年12月11日晚,李某到大学路某住宅小区“踩点”,发现其中一户住的是单身女子。次日晚上10时多,李某带着安眠药等作案工具,爬上该小区的天台,并把目标房间的电闸拉下。

  到凌晨3时,李某从天台下来,进入该单身女子房内。此时,女青年黄某已熟睡。李某封住黄某的嘴后又绑住她的双手,然后在屋内搜得现金300元。

  为防止对方报案,所获不多的李某回到黄某床边说:“我怕你喊,你有两个选择,你是吃安眠药还是我把你打昏!”无奈之下,黄某吃下安眠药。李某为防万一,索性对受害者施暴,好让女青年蒙羞更不敢报案。李某在实施强奸后逃离时,被保安人员抓获。

  南宁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和强奸罪,应处数罪并罚,判处他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石慧琼 李星林)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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