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亿农民的热切期盼中,3月27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公布。这是国务院制定的一个全面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着力解决农民工问题,彰显了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工的民心工程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是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大背景下诞生的。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新型劳动大军。国务院研究室牵头完成的《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表明,目前,全国外出进城务工农民约1.2亿人,加上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人。
━━农民工是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7.6%。在第三产业占52%,在加工制造业占68%,在建筑业占80%。
━━农民工是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力量。有专家测算,农民工每年给城市创造的增加值有一两万亿元,带回农村的现金收入在5000亿元以上。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对农民工采取了积极引导的政策。
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出台的三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刚刚公布的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在200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各地区要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他们在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在事关亿万农民工利益的关键问题上,党中央、国务院知难而进,真抓实干,积极为解决农民工问题创造条件。
2003年、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连续发出通知。
温家宝总理多次对制定和完善关于农民工的各项政策作出指示。2005年2月,他在一份研究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从深层次研究农民工问题,制定和完善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统筹城乡发展,引导农民工合理有序流动,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为他们进城务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有利的条件。并指出,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他还明确提出,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一个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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