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9日电 据中国财经报报道,2005年,中国价格主管部门共查处教育乱收费举报案件13250件,较2004年下降24.6%,但仍居价格举报热点首位,这是发改委近日公布的。
问题集中表现在四方面:一是“校中校、校中班”收费问题。一些公办学校设立“校中校”、“校中班”,有的采取与民办学校联合举办“实验班”、“快慢班”、“英语班”、“法语班”、“国际合作班”等形式高额收取费用,加重学生家长负担。二是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问题。有的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取高额“赞助费”,高中、大学在招生环节收取“捐款”、“建校费”等等,群众反映强烈。三是专升本收费问题。部分地区违反国家政策精神,规定专升本要缴纳一定的培养补偿费,或者所审批的专升本学生学费标准高于普通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有的规定专升本学生只能升入高校二级学院,而二级学院的收费标准远远高于普通本科收费标准,学生不堪重负。四是择校费问题。部分地方重点中学突破“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招收高中择校生,收取高额择校费。
发改委公布的数字显示,2005年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受理价格举报、咨询60.41万件,依据价格举报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05万件,实施经济制裁金额2.66亿元,其中退还消费者(用户)金额1.86亿元,占经济制裁总额的69.9%,查处以退为主。另外六项价格举报热点问题集中在交通运输和旅游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垄断行业价格、房地产及物业管理收费、行政部门乱收费问题。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当合法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当地价格举报中心举报。(战雪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