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9日电 据中国卫生部消息,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3年启动的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试点工作将进行全面评估,卫生部将通过机构调查、入户调查和典型调查等定量和定性调查分析方法,评价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的总体实施效果,总结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设计提供依据,推动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和健康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评估将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以及资金的有效使用作为评估的核心,以制度实施层面为重点,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组织和管理、医疗服务提供和目标人群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基本医疗服务利用三个方面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状态和产出进行系统评价。
评估的主要内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提供,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与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系统运行效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产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反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服务提供包括提供者行为变化、医疗服务提供状况及其变化、医疗费用变化、医疗机构经营状况及其变化、资源利用效率变化、医疗服务提供者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反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服务利用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情况、医疗服务利用、筹资障碍的减少、健康状况改善、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服务提供的反映;贫困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自2003年7月开始至今已经近三年,在各部门、各地区的密切配合下,开展了大量工作。总体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规范管理和运行机制已初步形成,农村居民医疗服务的利用率有了显著改善,农民的医药负担切实得到了减轻,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信心明显增强,并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各试点地区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各种因地制宜的模式和做法,在实践中积累了很多经验,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推广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