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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北京业委会只占物业项目10% 急盼政府指导

2006年03月28日 16:14

  中新网3月28日电 据《北京晚报》报道,到去年底,全北京市成立业主委员会400个,约占物业项目的10%。今天上午,北京市政协组织召开小区物业管理座谈会,部分市政协委员与北京部分业主代表、物管企业代表、律师、法院、建委等相关负责人一起就目前小区物业问题进行了座谈。

  在座谈会上,两位业主委员会代表说,因为政府监管的缺失,造成了业主委员会在维护业主相关权益时遇到很多无法解决的问题,希望政府部门能对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管理、监督进行全线的指导。在今年北京市两会上,政协委员李幸福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行政力推动工作力度破解物业管理博弈困境的建议”的提案。为此,李委员建议,应从法理上将业主组成的业主团体赋予一个独立的主体资格,同时制定相关条款维护业主自治权益。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今年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业主大会的成立规范,统一和细化成立流程。整顿物业管理企业,今年将依法开始物业企业年审工作,对达不到原定企业资质条件的及服务不达标、服务质量群众意见大的企业,将降低等级或取消资质。

  同时今年还将大力规范接撤管管理。明确物业项目交接时的查验制度,明确存有交接争议时,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对于违反接撤管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特别是业主选择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前期物业管理企业拒不撤出的,要依法采取限制参加物业管理招投标等措施加以严肃处理。(贾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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