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8日电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3月23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明确指出,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关键一年,治乱工作要全面完成,治散工作要取得显著成效,治本工作要取得明显进展。
九部门对此提出具体要求:整顿任务在 2006年 6月底前全面完成,9月底前完成自查验收;各省(区、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全面展开,全面开展各类矿山企业家底清查;在推进矿业税费制度改革的同时,实现税费应收尽收;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地日常监管责任体系基本建立。
为完成这些任务,各地应从“三查”入手,全面刹风治乱。对各种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矿产资源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在重点市、县全面建立动态巡查制度、举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联打制度,建立违法行为日常查处机制,坚决关闭严重污染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以及在各类保护区的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
进一步推进钨、离子型稀土、锡、锑等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严肃查处相关部门人员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越权违规审批和造成不良后果的违规审批行为。
今年要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从分类管理入手,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和分类出让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出让程序,严格控制出让范围,制止内外勾结、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在规范矿业税费征收的前提下,实现足额征收、严格管理。要从规范权限入手,全面规范和加强矿业权管理。从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入手,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促进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利用。全面部署和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现重点突破。
2006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布局不合理矿山的资源整合规划方案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完成重点矿区、煤炭等重要矿种资源整合后矿山的采矿许可证换证任务。对已关闭矿山,要调整矿区布局,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重新确定开采主体。
各地要全面加强矿产开发监管,从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入手,摸清矿山企业各类矿产资源家底,加强储量登记和矿山统计年报等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逐步实现全国各类矿山基础状况和矿业权网上登记与管理,提高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能力。建立健全矿山地质测量机构,完善各类储量管理图件和台账,推进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管,探索实施矿山开采专家会诊等管理制度。强化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管职能,重点加强基层矿产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加强矿政监管力量,保障人员、经费和监管设备,明确职责,实行任务到矿、责任到人,建立查处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吴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