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8日电 今年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治理商业贿赂。最新一期的检察日报·廉政周刊刊登文章说,商业贿赂借助潜规则的幌子肆虐已久,现在是到了该正本清源的时候了。
文章说,目前,商业贿赂无处不在:导游拉客有“提成”、药品购销有“回扣”、物品采购有“手续费”,只要是有项目,有关人员就能拿到价值不菲的“好处费”……可以说,商业贿赂在中国已成为某些行业普遍存在的潜规则。
潜规则是什么,就是那些没有显现出来但已是心照不宣的“江湖规矩”,这些规矩虽然没有成文却又被彼此默认。在一些人看来,存在即合理,依靠个人力量去改变社会是困难的,与其碰得头破血流,不如随大流,至于是否违法,他们的盾牌是“法不责众”。于是,就有了“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肖启伟的遭遇也就不足为怪了。
正因为有了这些潜规则,虽然是摆不上台面的玩意儿,但由于默认者众,众人又“自觉”遵守,所以商业贿赂才愈演愈烈。
文章以为,打击商业贿赂,首先需要打破这些潜规则。靠什么打破?靠法治的“显规则”。
首先要加大廉政文化的宣传和弘扬力度。打击商业贿赂,迫切需要重构健康的社会心态。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挤压潜规则的生存空间。同时要加大职务犯罪的预防力度。须知,预防就是最好的打击。
第二要完善有关制度和法律。市场经济规则不完善,相关制度设计不合理,是导致商业贿赂盛行的根源。法规制度的“显规则”一旦缺位,潜规则就会乘虚而入。当前在打击商业贿赂方面,法律明显滞后。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对于打击商业贿赂,推进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
第三要加大法律的执行力度,彻底打破某些人的侥幸幻想。法律的执行力度决定着治理商业贿赂的成败,目前的问题是有些地方执法过于宽松,特别是在对贿赂犯罪的打击中,对行贿犯罪的打击明显偏弱,使得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商业贿赂借助潜规则的幌子肆虐已久,现在是到了该正本清源的时候了。(覃匡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