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三月二十七日电 (吴庆才 刘艳新)二十七日,北京“月球大使馆”状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案被北京海淀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据悉,因公开售卖“月球土地”而备受关注的“月球大使馆”状告工商局的原因是该局将其列入“二00五年北京十大消费侵权案例”,这也是“月球大使馆”第三次状告北京市工商局。
“月球大使馆”(即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称,该公司是经工商登记注册成立的合法公司,主要业务之一是出售月球土地。今年三月十三日下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首都新闻媒体公布北京二00五年十大消费侵权案例,该公司的月球销售经营项目被列第六名。此事被首都媒体广泛报道。
“月球大使馆”认为,月球土地是外星体不动产,不是消费品,购买月球土地不是消费行为,而是长期投资行为。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认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把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项目列入十大消费侵权案例,其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属于滥用职权,严重侵犯了起诉人的名誉权,给该公司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故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首都工商。
法院经审查认为,“月球大使馆”所诉事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其起诉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此前,月球大使馆曾两次状告工商。去年九月,“月球大使馆”因涉嫌“投机倒把”被北京市朝阳工商局责令退回财物,吊销营业执照,罚款五万元人民币。“月球大使馆CEO”李捷不服将工商部门推上法庭。同年十二月,北京市工商局以“月球大使馆”违反《投机倒把处罚条例》为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捷不服再次将工商推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