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调查显示:2005年,重庆市有2160名未成年人站在法庭的被告人席上,接受法律审判。是什么原因让这些本该拥有幸福的孩子走上歧途?谁该为他们的“失足”负责?近日,记者在重庆市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对此进行了详细调查采访。
“问题孩子”屡触法网
“目前的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涉及到故意杀人、抢劫、贩毒、强奸、聚众斗殴、绑架等多个罪名,又多集中在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刑事犯罪上,此类犯罪占总数的八成以上。”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一名资深检察官告诉记者。
17岁的乔川化名是2005年被审查起诉的年龄最小的一名毒贩,但他贩毒的数量可不小,245克。乔川的父亲在外打工,父子之间感情冷漠,没有联系,乔川的母亲因精神病离家出走。12岁时,乔川开始了流浪,其间,被火车撞成左手残疾。2004年,乔川被一云南毒贩相中,毒贩让他充当马仔运输海洛因,并采用最残忍的运毒方式——体内藏毒,一次竟让他吞下29包海洛因。当年9月4日,乔川在与买家进行交易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在法庭上,法院充分考虑了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意见:家庭疏于教育,乔川的左手已残废,可以从轻处理,当庭判处乔川有期徒刑十年。
除了犯罪手段越来越成人化,校园暴力违法犯罪突出,团伙犯罪、暴力犯罪倾向也越来越明显。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2005年起诉的41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团伙犯罪就占了24件,其中全部为未成年人的7件,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谋犯罪的17件。
家庭、学校和社会面临困惑
这么多孩子误入歧途,不仅是家庭面临的困惑,也是学校面临的困惑,更是整个社会面临的一个困惑。
重庆市社会科学院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打工”家庭子女的教育可能是未来教育的一大难题。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导致留守孩子疏于管教,而那些随父母进城的孩子则在受教育上遇到困难,即使有机会上学,城乡之间的巨大反差也形成孩子的心理落差,自卑、叛逆、虚荣心滋长导致犯罪。
2003年到2004年,重庆市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中,非在校学生占4534人,占该时期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79.78%。调查发现,这些犯罪的孩子中大多数是因为学习不好过早地流入了社会。
重庆某重点中学的一名老师坦言,目前的学校教育片面重视知识教育,轻视道德教育、心理疏导和人格塑造,是导致学生违法犯罪的潜在因素。在应试教育的框架下,成绩差的学生普遍受到歧视,愈加挫伤了孩子的学习积极性和进取心,导致思想观念发生偏差,走上歧途。
社会大众对“问题少年”这个群体的容忍度有多大呢?调查显示,社会大众对这个群体大都持排斥态度,家庭对其失去信心,学校拒绝接收,周围人群冷淡歧视,“问题少年”难以真正再次融入主流社会,常常被推到社会的对立面,导致犯罪或重复犯罪。
社会各界展开挽救行动
为了拯救这些迷途的孩子,重庆市各级检察院、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总工会等部门展开了联合行动。
目前,重庆有36个基层检察院建立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数据库,定期对当地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进行分析调研,并将调研分析结果报送当地政府进行决策参考。
“少年慎捕”原则已经在重庆司法部门形成共识,该市对初犯、偶犯、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尽量不使用逮捕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和挽救。“一定要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最大机会。”一位办案人说。2005年,该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受理的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报捕案件中,决定不捕160人,捕后被判处缓刑、管制、罚金、免予刑事处罚的442人。
“未成年人回访制度”已经全面推行。参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参与回访帮教的大多是女检察官、女法官,她们具有很强的亲和力。此外,整治网吧行动正在重庆继续深入展开。
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要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首先应注意未成年人犯罪的“萌芽”,注意抓“苗头”,如成绩下降、纪律松懈、爱说假话、聚众结伙、打架斗殴、离家出走、追求吃喝玩乐、迷恋黄色读物等8种情况,“对这些问题要及早发现,对症下药”。(作者: 沈义 潘强 彭静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