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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着手构建“环境管理表彰激励体系”

2006年03月25日 13:11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四日电(记者 赵胜玉)在连续两年掀起发动“环保风暴”之后,国家环保总局目前正在着手构建完整的“环境管理表彰激励体系”。这意味着环保总局在严肃监管的同时,也将综合利用多种环境表彰奖励手段,建立起环境长效监管机制,同时为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样板。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往,环保部门在抓环境监管的时候,更多的是对那些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而对那些严格执行《环境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规,在环境保护方面有着突出特点的企业、工程、单位缺乏及时的表彰和奖励。

  他解释说,两年来,国家环保总局两次大规模叫停违法违规项目,这是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打击程序违法,旨在建立一个有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制,清理环境敏感区域,并且建立高风险行业的规划环评制度,从根本上遏制环境事故的发生。

  潘岳认为,环保总局在建立处罚机制的同时,还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褒奖机制,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据介绍,到目前为止,国家环保总局已初步构建起包括环境友好企业、环境友好工程、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和年度绿色人物等较为完整的环境管理表彰激励体系。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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