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 汽 车
房 产|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视 频|商 城|供 稿|产 经 资 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湖北黄冈涉黑第一案”宣判 头目被判囚二十年

2006年03月24日 15:00

  中新网3月24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由湖北省蕲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冈涉黑第一案”——佘昌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近日已经宣判,法庭全部采信了检察机关指控13名被告人的11个罪名、24起犯罪事实。被告人佘昌明、陈学钢、佘雄伟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0个罪名分别被数罪并罚,被蕲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他10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年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自2001年以来,被告人佘昌明、陈学钢在黄冈市黄州城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纠集被告人佘卫明、徐小翔等为其骨干成员,并发展了被告人佘雄伟、王军辉等人。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从中敛取暴利,并通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获得经济利益。同时,他们还实施了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黄州城区的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警方破获此案后,黄冈市检察院组成以业务骨干为核心的办案组,依法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提出可行性侦查意见70余条,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200余份。案件移送起诉后,办案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连续加班一个多月,完成了37万字的审查报告。审查完毕后,该案交由蕲春县检察院办理。蕲春县检察院立即成立了由业务骨干组成的办案组,仔细审查44本案卷,及时讯问犯罪嫌疑人,制作综合审查报告和准备庭审材料。该院还通过周密的调查,依法追诉了3起犯罪事实并全部被法院认定。(郭清君、高进、高智)

 
编辑:余瑞冬】
:::相 关 报 道:::
·湖北黄冈原副市长杨道洲受审 曾被评为廉政标兵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