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 汽 车
房 产|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视 频|商 城|供 稿|产 经 资 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国土资源部:三年内完成全国山区丘陵区地灾普查

2006年03月24日 13:22

  中新网3月24日电 据国土资源新闻网消息,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特别强调要加大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的力度和速度,建立完善的群测群防体系, 3年内完成全国山区丘陵区地质灾害普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厅(局)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要加大普查的力度和速度,增加普查投资,打破目前普查工作进展相对缓慢、周期较长的局面,快速查明本地区的地灾隐患,以便在全国地灾易发区建立完善的地灾群测群防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地灾预报预警工作,计划 3年内全面完成山区丘陵区地灾普查工作。

  通知要求加强监测预报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汛期前组织专业人员,充分发动城市街道居委会、乡(镇)政府等基层组织,对本辖区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地灾隐患点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并指导建立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制和群测群防体系。特别是已完成县(市)地灾调查与区划的地区,要将监测、预警责任制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街道、居委会主任、乡(镇)长、村主任,将防灾明白卡发至受威胁的每户居民手中。对查出的大型和特大型地灾隐患点要实施专业监测,建立监测档案。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已经发布实施的国家和省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基础上,编制和完善市级、县级以及地灾高易发区或有重大隐患点的乡(镇)级地灾应急预案,加大对预案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度,有条件的地方应在适当范围内组织预案演练,以检验和校正预案的可操作性。

  通知指出,要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管理,按时保质,继续做好三峡库区和其他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统筹兼顾,全面防治,加强地面沉降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治理的力度。今年在长江三角洲和华北地区要分别建立、完善区域合作机制,正式启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提出地面沉降综合防治联合行动方案,使区域性地面沉降得到有效控制。

  要加大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治理的力度,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做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大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力度,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治理责任机制,落实治理资金和措施。

  通知还要求,加大力度,严格评估,有效减少人为原因造成的地质灾害。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年内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我部将在全国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执行情况检查活动。(赵凡)

 
编辑:邱观史】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