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2日电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介绍了京沪高铁论证的历程。
1990年,修建京沪高速铁路的相关可行性研究提上日程。
1992年5月,经过将近一年的考察和研究,铁道科学研究院提交一份《京沪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
1994年底,铁道部联合当时的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国家体改委共同推出《京沪高速铁路重大技术经济问题前期研究报告》称:建设京沪高速铁路从现实发展考虑是迫切需要的,在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国力是能够承受的,建设资金是有可能解决的。因此,要把握时机,下决心修建,而且愈早建愈有利。
1997年3月,铁道部向国家计委正式上报了《新建北京至上海高速铁路项目建议书》。中国国际咨询公司经过一年零两个月的评估,也于1999年12月通过,并且在评估报告里这样下结论:建设京沪高速铁路是必要的,其建设方案是可行的,投资规模是合理的,经济效益是可行的。因此,应把握时机,尽早立项。
1998年提出是否可采用磁悬浮技术问题,从而出现“高速轮轨”和“磁悬浮”之争。
2006年3月,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京沪高速铁路项目建议书》,届时,京沪高铁正式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