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7日电 官方新华社今天全文播发《关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已于3月14日批准这一报告。
以下为《关于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的名词解释。
结余或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或结转。
稳健财政政策:理论上说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中性财政政策,指财政政策对总需求既不扩张也不收缩的情形,是介于扩张性和紧缩性财政政策之间的一种中间状态,是在经济总量基本平衡、物价比较稳定、结构性问题相对突出情况下实行的一种财政政策。从我国的实践看,稳健财政政策是相对于我国过去实行的适度从紧财政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而言的,其核心内容是“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推进改革、增收节支”,反映了财政政策“松紧适度”的增量平衡取向,“有保有控”的结构优化取向,“制度创新”的完善市场机制取向,“增收节支”的效率取向。
国债项目资金:1998年以来,中央政府为了实现经济稳定健康增长,促进社会全面发展,实施了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推动结构调整,加强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和“五个统筹”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宏观调控,增加国家预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这些专项资金,如果是通过发行国债筹措的,统称为国债项目资金。
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是指国家预算安排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具体包括用于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续建、改扩建工程及相关工作的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分两部分:一部分用于中央本级项目投资支出,另一部分用于专项补助地方项目投资支出。
“三补贴”政策:是指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直补是指把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良种补贴是指国家通过建立良种推广示范区,对农民选用良种并配套使用良法技术进行的资金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是指国家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的部分补贴。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指对需要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培训,以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培训以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民直接受益为前提,以市场运作为基础,以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为目标。
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下,按照个人账户的一定规模建立养老保险储备金,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问题。该项工作从2001年至2003年在辽宁省进行试点,2004年至2005年在吉林、黑龙江两省进行扩大试点,2006年选择8个省份进行扩大试点。
“两免一补”政策:是指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实施的一项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杂费、免课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这项政策从2001年开始实施,其中中央财政负责提供免费教科书,地方财政负责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是指2001年开始实施的对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的工程。该工程共实施两期,2001━2002年为第一期,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亿元;2003━2005年为第二期,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亿元。2001━2005年,全国纳入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的项目学校共60833所,累计改造危房7800万平方米,3400多万师生从危险校舍中搬进新校舍。从2006年起,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将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统一考虑。
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是指从各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将比较分散的农村中小学校和教学点适当集中起来,重新进行区域内中小学网点布局和规划,以提高农村中小学办学质量和规模效益的一项工作。从2000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投入资金10亿元,重点支持农村地区、办学条件差及布局调整效益明显的校舍改造和设备购置。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是指政府在科技资源配置活动中,利用信息化技术,对大型科技设施、自然科技资源、科技文献、科技基础数据等基础条件资源进行战略重组与优化,共建共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放高效、体系完备的物质和信息保障系统。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工作于2003年正式启动。
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1998年,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决定由中科院作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试点单位,启动“知识创新工程试点”项目。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前后,把中国科学院建设成为瞄准国家战略目标和国际科技前沿、具有强大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国家自然科学和高技术的知识创新中心;成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基地、培养造就高级科技人才的基地和促进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基地;成为有国际影响的国家科技知识库、科学思想库和科技人才库。试点工作分3个阶段,1998年至2000年为启动阶段;2001年至2005年为全面推进阶段;2006年至2010年为优化完善阶段。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指2001年开始实施的,将优秀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整合,通过互联网和卫星等信息通道传送到基层文化单位的工程。
大遗址等重大文物保护:是指对包括反映中国古代历史各个发展阶段涉及政治、宗教、军事、科技、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水利等方面历史文化信息,具有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等特点的大型聚落、城址、宫室、陵寝墓葬等遗址、遗址群及文化景观的保护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通过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指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给予医疗费用补助(农村医疗救助也可以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救助制度。
“大通关”:是指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工程的简称,即通过运用现代管理、信息化和高科技手段,对单证流、信息流、货物流和旅客流进行整合和优化,使之更加合理、规范、畅通,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为企业、旅客提供服务,提高进出口货物、交通工具及人员的通关速度。
“三奖一补”政策:是指对财政困难县政府增加本级税收收入和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给予奖励,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对产粮大县按照粮食商品量、粮食产量、粮食播种面积等因素和各自权重计算给予奖励,对以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区给予补助的政策。
增值税转型:按照“进项税额”的扣除方式,增值税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只允许扣除购入的原材料等所含的税金,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二是所有外购项目包括原材料、固定资产在内,所含税金都允许扣除。通常前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后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就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
政策性关闭破产:是指在适用破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国家对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项目的国有企业,在破产财产认定、财产处置优先权、破产债权处置等方面给予特别政策支持的一种破产形式。
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是指将中央企业在计划经济特定历史条件下举办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社会公益及生活后勤服务单位移交地方管理的行为。目前,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和公检法,所需补助经费主要由中央财政采取转移支付方式解决。
农村信用社改革:主要是两方面:一是改革农信社管理体制,将农信社的管理交由地方省级政府负责;二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信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扩大入股范围,提高入股额度,产权形式可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合作制三种形式,组织形式可采取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法人和两级法人等模式。
实物费用定额:是指对中央部门公用经费的核定同实物消耗挂钩的一种费用核定方法,目的是降低能耗、促进中央部门实物资产有效管理、实现部门资源占用和预算安排有机结合。自2004年开始,先后选择了审计署等18家中央部门进行试点,并下达了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和机动车辆的实物费用定额标准。目前,这种定额标准在预算管理上采取“虚转”,不同预算安排挂钩。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国债余额管理:是指立法机关不具体限定中央政府当年国债发行额度,而是通过限定一个年末不得突破的国债余额上限以达到科学管理国债规模的方式。国债余额包括中央政府历年预算赤字和赢余相互冲抵后的赤字累计额、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借款统借统还部分以及经立法机关批准发行的特别国债累计额,是中央政府以后年度必须偿还的国债价值总额,能够客观反映国债负担情况。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即在我国现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基础上,合理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构建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的新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新体系具体包括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收入分类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支出功能分类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支出经济分类反映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可较好地克服原政府预算收支分类“体系不合理、内容不完整、分类不科学、反映不明细”等弊端,并对进一步深化其他各项财政改革、提高预算透明度和财政管理水平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已于2005年12月报经国务院批准,将于编制2007年预算时正式实施。
金财工程:是国家2002年确定建设的十二个重点电子政务工程之一,它是以覆盖财政系统的纵横向三级网络为支撑,以安全体系为保障,以细化的部门预算为基础,以所有财政收支进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本模式,以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和采购定单为预算执行的主要控制机制,以出纳环节高度集中并实现国库资金的有效调度为特征,以实现财政收支全过程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的政府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代地方政府发行国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为支持地方经济建设,1998年以来,中央财政将部分新增国债项目资金转贷给地方,用于国家确定的国债资金建设项目,由地方政府还本付息,不列入中央预算,也不作财政赤字处理。2006年起取消代地方政府发行。
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一规定奠定了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框架,为今后改革和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改革方向是,归并简化现行基本工资结构,将基本工资确定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适当拉开不同职务的工资差距;强化工资级别与待遇挂钩;在清理整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实行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以适应公务员分类管理的需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考虑是: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出发,坚持分类管理、内部搞活、有效激励、政府调控的原则,逐步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形成完善的收入水平决定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和有效激励机制,健全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管理体制及调控机制,使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相联系,实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改革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二是实行新的工资分类管理办法;三是完善特殊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四是健全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五是形成纪律严明、管理严格的工资分配秩序。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是指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务员额外劳动消耗和特殊生活费支出的适当补偿,主要体现出不同地区自然环境的差异,并根据不同地域的气候、海拔高度及当地物价因素确定。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有利于发挥工资的补偿和导向作用,鼓励优秀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并保持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外贸代理制:是指由外贸公司充当国内客户和供货部门的代理人,代理委托方签订进出口合同,收取一定的佣金或手续费的做法。外贸代理制作为社会分工的产物,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已经成为现代国际贸易中一种重要的贸易方式。
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是指为了减轻国有农场农业职工(以下简称农工)的负担,使国有农场与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相协调,与农村地区同步取消农业税,并在清理和规范农场对农工各种收费的基础上,免除国有农场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税费改革。国有农场因此减少的收入,按照管理体制的不同,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同时积极推进分离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农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综合配套改革,控制管理费用,防止农工负担反弹。国有农场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农垦企业、华侨农场、监狱农场、国有林场,以及地方农牧渔场等。
农村综合改革:是农村税费改革进入取消农业税的新阶段,中央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和动力源泉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主要内容是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同时统筹推进粮食流通体制、征地制度和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涉及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某些环节和方面,目标是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以及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农民种粮收益综合补贴制度:是指在综合对农民种粮各种补贴因素的基础上,政府对种粮农民实行的一种直接补贴制度。该制度以目前的粮食直补制度为基础,综合考虑影响农民种粮成本(包括化肥、柴油、种子、农机等成本因素)、收益(主要是种粮收入)等变化因素,归并已有的对农民种粮的各种补贴,通过粮食直补渠道,直接补贴农民,以保证农民种粮收益的相对稳定,促进国家粮食安全。
循环经济:是指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目标,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物质闭路循环和能量梯次使用为特征,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方式运行的经济模式。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其目的是通过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实现污染的低排放甚至零排放,保护环境,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财力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现行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乡财政奖补资金、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
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此类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拨款的政府自主安排使用。我国一般性转移支付从1995年起实施,原称之为过渡期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穷地区的原则,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对民族地区安排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国务院决定,从2000年起实施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一是中央财政安排的资金;二是民族地区增值税环比增量的80%。具体分配办法是:各民族地区增值税环比增量80%的一半按来源地直接返还给民族地区,另外一半连同中央财政安排的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的对象为民族省区和非民族省区的民族自治州。
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是指为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国务院确定在东北地区部分城市和中央企业进行的改革试点工作。其目标是通过改革,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切实减轻主办国有企业负担。厂办大集体是指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青和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由主办企业委派人员或领导参与生产经营并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厂办大集体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已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按内外资企业性质建立了两套所得税制度,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内资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在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这种情况已不适应当前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经济发展的需要。“两法”合并就是改革现行内外资企业分设的所得税制度,将现行内外资企业的税法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合并,制订一部统一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法。新税法将执行统一的税率、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等。
特许经营收入:是指国家依法特许企业、组织或个人垄断经营某种产品或服务而获得的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烟草专卖收入、酒类产品专卖收入、免税商品专营收入、货币发行收入、印钞造币收入、纪念邮票(纪念币)发行收入、食盐批发专营收入等。
财政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也称“财政‘十一五’规划”。是我国财政部门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配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而编制的有关财政发展的综合性中长期规划,是财政规划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指导“十一五”时期各项财政工作的重要文件。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十五”时期财政发展的回顾,“十一五”时期财政发展的环境分析、指导思想、主要任务、主要指标等。
绩效考评: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早期称为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是政府复式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以资产所有者身份,围绕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编制的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行为的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