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7日电 《瞭望》周刊刊载文章称,尽管“幸福”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接受采访的代表和委员都指出,在中国的现行体制下,政府必须并且有能力采取一系列措施,从影响人们幸福的客观因素入手,提升人们的幸福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所所长李崇富表示,在当前的中国,解决人们的幸福问题,政府依然是主导”。
文章说,而在一些专家看来,对“幸福指数”的应用还要更真诚一些。致力于“幸福学”研究的芝加哥大学教授奚恺元教授提出,地方政府在运用“幸福指数”时,要特别注意避免三个倾向。
首先,避免将“幸福指数”形式化。他认为,目前,幸福测量本身还不完全成熟,对“幸福指数”应该主要采取探索的方式,尤其需要从中更多地知道,到底有些什么因素影响了市民的主观幸福感,并随之不断完善施政的指标体系。“如果只注重形式,就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他说。
其次要避免短期行为。对政府而言,让城市未来的幸福度有长期提高,比提高居民目前的幸福度更为重要。“我们所谓的极大化幸福,并不是极大化今天的幸福,而是要极大化全部的幸福。政府给老百姓一些小恩小惠,可能老百姓短期内会很开心,但是最后,从长期来讲,实际上是降低了幸福。”奚恺元说。
最后,要避免把幸福的概念庸俗化。奚恺元说,很多人把幸福等同于吃喝玩乐、不求上进,等同于安逸,这也是不对的。主观幸福感同样也来源于一个人的成就感,对社会的贡献,人际关系等等。
最低限度,“政府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全国政协委员、作家张贤亮认为,“政府更应该是一个环境的治理者和营造者。它需要为老百姓营造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应该实施公平公正的政治举措,财务公开,官员廉洁,解决好社会治安、医疗、教育等一系列问题。”张贤亮说,“能做好这些,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