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7日电 台“交通部”16日在“立法院”报吿指出,将自今年底开始分4年换发全台约2000万辆汽车、摩托车牌照和行照,2009年完成所有自用小型车换牌作业,据悉,民众忌讳的“4”也将取消。
据“中央社”报道,据“交通部”统计,截至2005年12月底,全台汽车664万余辆,摩托车更多达1316万余辆。“交通部长”郭瑶琪指出,车辆数多车辆过户异动频繁,跨区领牌情形普遍,现行号牌编码将不敷使用,而且治安机关希望杜绝伪造变造车牌以强化治安,因此规划全面更换新式车牌。
新式车牌的原车号编码方式不变,但车牌第一排原有的“台湾省”、“台北市”和“高雄市”等字样改用英文字母A、B、C等取代,序号中的“4”也顺应民众忌讳取消。
新式车牌有反光、防伪水印、热转印防伪字激光卷标等功能,初估1个汽车车牌价格约新台币266元,摩托车约123元。新式行照也有防伪设计,包括纸张防伪,印刷和油墨设计都比较不易仿制或伪造。自用小型车还将加发贴在挡风玻璃上、具激光全像防伪设计的号牌卷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