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网络无店铺销售打着价廉物美的幌子骗钱。西安市民张先生支付了1600多元,买到的却是手机模型;在正规商场购物也有后悔的时候。消费者吴小姐花费近2000元购买的进口炖锅,想退却是“相当”不容易……消费者购物时,很多人都品尝过后悔的滋味。在一些西方国家,消费者拥有后悔权。中国的消费者,能否也拥有后悔权呢?
3.15来临之际,著名法学专家、知名律师围绕中国消费者是否该拥有后悔权问题展开激烈PK。通过这场辩论,仍难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但展开这场“论战”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提升国人消费维权意识,推动中国消费维权保护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事件之一:买锅容易后悔难
很多时候人们去商场购物是一种享受,然而消费者吴小姐2005年那次买锅的经历,却怎么也找不到享受的感觉。
2005年5月,吴小姐和家人一起到北京一家知名商场闲逛,无意中发现该商场家居用品区里经营的一种来自德国的某品牌炊具十分精美,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商场的营业员见吴小姐对产品感兴趣,赶紧走上前来对产品进行介绍。几经挑选后,吴小姐对该品牌的一口炖锅非常关注。据营业员介绍,由于采用了特殊的材质和制造工艺,这个锅对热量的吸收利用极快,能够在短时间内把食物煮烂,味道还非常可口。平时喜欢自己在家熬粥的吴小姐对此十分在意,因为按照她以往的烹饪经验,要想熬制一锅美味的粥至少需要4个小时,不但费时费力,还要长时间守在锅边搅动。营业员介绍,用这口锅来熬粥只要1个小时就可以达到原来4个小时的效果。尽管这口锅的价格将近2000元,但是在营业员,吴小姐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下了。
回到家,尽管已经是晚上8点多,但是出于对新事物的好奇,吴小姐立刻着手刷锅洗米,准备尝试一下这口新锅。然而,无情的现实打破了吴小姐的梦想。从9点钟开始,一直到11点多,这锅粥也没有煮成吴小姐想要的程度。
第二天在单位上班的吴小姐把这件事和同事一说,大家都劝她把锅退掉。然而比起当初买锅情形,退锅的过程就要麻烦多了。营业员的脸上尽管还带着笑容,但是已经没有了昨日的热情。对吴小姐说的情况,营业员始终不认可,一再说这种锅他们已经卖出很多了,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商场楼层经理向吴小姐提议在商场现场煮一锅粥,以此来进行验证。营业员也很配合,从别的柜台借来米和电磁炉,开始现场煮粥。两个小时后,粥还是没有煮好,面对这种情况商场只好同意退货。此时已是夜里10点多,商场的收银员已经下班了,楼层经理答应吴小姐第二天办理退货手续。
次日,由于自己要上班,吴小姐委托自己的父亲去退货。中午的时候,吴小姐突然接到了父亲的电话,说商场虽然同意退掉这口锅,但是不同意退还现金,只能在商场里再挑选相同价位产品。尽管吴小姐对商场的做法非常不满意,但是实在没有精力再跟他们耗下去。最终,吴女士的父亲又在商场里转了两个多小时,才把要买的近2000元的商品凑齐。
面对记者的采访,吴小姐感慨地说:“本来选购这种厨房用品是为了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方便,没想到带来的却是一大堆麻烦,最终结果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退货,商场的这种做法实际是变相换货。尽管事情过去快一年了,然而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尝试新奇的产品。从那以后我再没有去那里买过东西。因为这次经历实在是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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