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5日电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在发展房地产市场的同时,必须重视广大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安徽省委党校教授姜彦秋日前表示,目前国内一些大城市的商品房价格太高,令众多中低收入者望“房”兴叹。他们的住房需求无法从房地产市场中得到满足。因此,必须调整住房供给结构,把广大中低收入者纳入视野,多建经济适用房,才能让更多的普通老百姓“居者有其屋”。
姜彦秋指出,中低收入者在我们国家所占的比重很大,尤其是在基层,人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人不少。他们买不起住房,不仅会增加家庭的生活成本,生活质量也无从改善,甚至还会影响到一个城市的人才聚集与经济的持续发展。
“就拿在城市打工农民工来说,目前我们国家已经有1亿多农民工从农村转移到城市,随着中央提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鼓励广大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从农村向城镇转移,在未来较长的时间内,还将有1亿5千万农民工要进入城市。”姜彦秋表示,这些农民工进城要租房子;打工时间长了,积蓄了一定的收入,要在城市创业、买房子,但对于价格居高不下的商品房显然是望尘莫及的。
“城市应该给农民工一个融入城市、扎根城市的机会。”姜彦秋认为,如果连最基本的住房问题都得不到解决,如何才能把这些农民工留在城市?如果没有这些农民工,城市中的第三产业乃至整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将受到影响。因此,建设面向中低收入者的经济适用房十分必要。
“此外,从大的角度来讲,社会要公正,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成果要惠及到广大中低收入的老百姓,就必须要建能够满足普通老百姓住房需求的经济适用房。”姜彦秋认为,必须由政府主导经济适用房的建设。
姜彦秋十分赞同日前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的,要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重点发展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和住房租赁制度。她认为这是服务型政府很重要的一个体现。但姜彦秋同时也指出,关键还是在于,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的政策。
对于有观点质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审核机制,建议取消经济适用房,对中低收入者予以货币补助买房的形式,姜彦秋指出,事实上两种方式是殊途同归,两者都必须建立在透明、公正的审核机制上,才能得以实现政策初衷。因此,不管是用实物还是货币形式,最终还是要从根上把体制设计好,使政府的优惠真正落到实处。(谢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