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5日电 今日出版的《中华工商时报》载文指出,2006年两会,应该上演不少场精彩的PK大戏。因为这一段时间,房改、医改等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一出精彩的PK大戏,刚刚开始。这就是33位人大代表与建设部就房地产预售制度展开的对决。在本届人大会议中,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白鹤祥等33位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建议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
这个消息被媒体曝光之后,建设部部长汪光焘通过媒体做出回应,认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需要慎重、认真研究。他解释,原因是商品房交易实行预售制度是现行法律规定的。
在笔者看来,围绕房地产预售制度而爆发的人大代表和建设部部长之间的争执,是两会期间为数很少的、真正的PK大戏。因为他们双方,一个要废除预售制度,一个要保留预售制度,对决淘汰的意味很浓。
根据媒体报道,他列举了房地产预售制度的七宗罪。这七宗罪包括:一、法律关系复杂增加了法律风险;二、购房人缺乏担保的法律保障;三、剥夺了购房人对实物的知悉权;四、从预售到现房交付期限过长;五、期房交易类似期货交易,容易造成房地产价格泡沫;六、“假按揭套取、诈骗银行信贷资金;七、房地产风险主要由银行信贷资金和购房人承担。
不管是七宗罪也好,八宗罪也好,笔者的分析是这样的: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对开发商而言,是大大的不利,因为他们的资金链突然紧绷了,有的企业甚至有可能因此破产;对银行系统而言,则是大大的利好,因为银行的风险降低了很多;对消费者而言,表面上看似乎是利好,因为房子建好了才能出售,减少了预售制度下房子迟迟不能交付、质量无法保证的隐患。但是,因为房屋预售价格和竣工之后的现房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即使取消预售制度,开发商也有可能通过其他方式,比如私下预售、私下提高消费者定金比例等方式,造成事实上的预售。而这种事实上的预售,消费者的权益更没有保证。这确实是不得不防的问题。
最希望取消预售制度的,是银行。建设部为什么反对,笔者猜测有两方面原因:一、建设部和开发商关系密切,要保护开发商的权益。这是很多消费者的观点。当然,建设部强烈反对这一观点。二、人大代表的建议,恐非取消预售制度这么简单,弄不好,要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动一次大手术,进行大修改。
这大概才是建设部真正关心的问题。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如此之快,一部1995年1月1日生效的,已经施行了11年之久的法律,还能适应现在的形势需要吗?是不是需要重新审视一番,修整一番?
法律也是需要与时俱进的。(王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