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三日电 题:新农村防腐正当其时
中新社记者 文永毅
随着今天政协会议闭幕,二OO六年全国“两会”也进入尾声,“十一五”规划即将从“纸上谈兵”进入“荷枪实弹”的阶段。作为中国政府今后重点投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否穿好了预防腐败的“避弹衣”呢?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三千三百九十七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加四百二十二亿元。据了解,这些资金将主要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教育、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
在为这项力求帮助九亿农民致富的政策感到欣慰的同时,人们不禁扪心自问:“建设新农村,我们还需要什么?”
“两会”期间,无论是人大代表还是政协委员,谈及新农村建设多称,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愿景中,“生产发展”是根本所在。这本无疑问,但在为发展农村而斥资时,能否避免因为腐败而“偷工减料”,显然是一个先决条件。这也正是“管理民主”所涉及的内容。
反腐败,近年来一直是“两会”热点的不二之选。“村官”虽然级别比不上高层官员,但就有人仗着“天高皇帝远”,在腐败程度上也“不甘落后”——“要想富,当支书;当村长就是爽,亲戚朋友都沾光。”这句流传于农村的俗语固然有些偏激,但却从某个层面折射出“村官”腐败现象的普遍。
有消息称,随着反腐斗争的日益深入,农民要求惩治“村官”腐败的呼声越来越高。而在新农村建设中,虽然有政府等各方援手,但“主力军”毕竟还是农民自己,因此选好新农村“带头人”显得格外关键。
同样,浩大的项目也是腐败多发区。中国国家审计署掀起的“审计风暴”已经刮过多个“吃钱”的政府机构与重点工程,效果之明显深得民心。如果这股“风暴”能在新农村建设之初光临农村,对于农民而言想必会是“忽如一夜春风来”般春风化雨、安民之心。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二十个字、五点要求是一个整体,“生产发展”固然重要,但是也不要忽略“管理民主”之于防腐的重要性,不然最终可能会发现“本末倒置”,又要重走“亡羊补牢”的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