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9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昨天,在北大妇女法律服务中心召开的家政服务业法律问题研讨会上,来自打工妹之家的代表向媒体披露,近两年先后接到七个做保姆的打工妹对同一个雇主的控诉,这些打工妹诉称,她们受到住在朝阳区华威西里雇主的性骚扰。
不堪性骚扰,被逼跳楼
去年5月的一天早上6点多,来自河北农村的31岁的李某从朝阳区华威西里一栋居民楼的5层窗户跳了下去。幸好二楼窗户的挡板挡住了她,李某才得以生还。经初步调查,李某刚来京两个多月,跳楼的前天经某家政公司介绍到这户人家,负责照顾长期瘫痪的女主人。后因为不愿呆在雇主家中,李某情急之下选择了跳楼逃跑。目前,警方仍在调查此案。
而据李某说,瘫痪的女主人自她进门后就开始折磨她,连上个厕所也被她辱骂。只要接触到李某的身体,女主人就使劲在她身上掐,嘴里还不干净地骂“妖精”等不堪入耳的话。当天夜里,女主人嚷着要吃东西,李某只好进了厨房。谁知,50多岁的男主人也跟了过去,一把抱住她,在她身上乱摸。李某几次坚决提出要走,都被强行拦住。无奈之下,她只好跳楼逃跑。
打工妹之家的工作人员的张先生告诉记者说,在调查中他们发现,该男主人有过多次打骂和性骚扰保姆的劣迹,仅派出所就接到过7个保姆针对他的报案。“这些保姆在该雇主家最长的呆过40多天,最短的是一个晚上。”张先生说,因为忍受不了主人的虐待,被雇用的保姆最后都想尽办法离开他家。“有个保姆是顺着窗户外面的雨水管道从5楼逃跑的。”
张先生说,目前他们已经取得了5个受侵害保姆的证言,并以非法拘禁罪向警方报案。“保姆和雇主是雇佣关系,不让出去是不是限制人身自由还有待继续论证,所以,警方至今没有对此案作出回应。”
他说,他们不想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起诉对方人身伤害,这样的话,得到的赔偿不会多,而且对雇主也起不到制裁作用。另外,举证难也是问题,保姆必须举出证据证明雇主的侵害行为。“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期限是一年,如果警方还不能给予答复,就只得选择民事诉讼程序,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