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9日电 《瞭望》周刊载文指出,在发展的预见性与灵活性、全面布局与地方自主、整体产业规划与地方现实之间,从中央到地方的规划要寻求到一个巧妙的平衡点。
装备制造业、城市轨道交通是国家“十一五”的规划重点,这一背景下,各地的发展积极性十分高涨。
一份调查统计显示,全国将近一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装备制造业列入其发展重点产业目录;上海“十一五”规划确立了“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400公里”的目标,这意味着在未来5年,上海将要新建近300公里的地铁,这样的建设速度举世罕见;而南京、杭州、沈阳、哈尔滨、成都等城市的地铁建设项目也通过了国务院审批,其中南京市计划建设的线路多达5条。
而目前看已有过剩之虞的电力建设、石化项目,各地投资热情却仍颇可观。
如何协调地方产业发展与国家总体产业布局之间的关系,在开局之初,无疑十分重要。
对此,有关专家指出,国家每年有相关的产业指导目录出台,地方规划如果与产业政策冲突,一般是“块块服从条条”。
但问题的另一方面是,“中国的行业准入往往不是非常高效的。”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研究员姜克隽指出,中央政府对问题有很好的认识,但是到了省、县里就比较弱了,在与地方利益冲突之时往往会放松标准。现实的情况是,即使严格规定了行业准入或者必须发改委批准的情况下,中国的钢铁、建材等高能耗产业中仍存在大批违规项目。
仍以汽车产业为例。2004年9月颁布的《汽车产业政策》明确提出要“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扩大企业规模效益,提高产业集中度,避免散、乱、低水平重复建设”,但到2005年,中国存在汽车整车生产的省区仍达27个,近乎于“省省点火”,生产汽车整车的厂家近200家,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04年中国前10大汽车厂家产量占全国汽车产量和销量均达84%,2005年前三季度这一比降到了73%。
充分的竞争才能优胜劣汰,这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在目前中国的体制下,这些重复建设中很大一部分为地方政府主导,而非可以真正为自己投资承担风险的市场行为。
这就牵扯到目前中国的规划编制与协调问题。
尽管下一级的规划需要报与上一级发改委进行协调衔接,在制定过程中亦随时互动协调,但由于地方级发展规划只需由地方人大批准,且制定及通过时间几乎同步甚至地方先于全国,因而良好的协调沟通渠道和制度并未完全建立。
专家指出,除逐步确立中央及各级政府在规划职能和权限上的界限外,加强中央与地方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动态调整十分关键。为此,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规划应该符合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的精神;应搞好与国家或上级规划、周边地区规划之间的衔接,并根据国家和上级规划及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应该根据环境的变化和执行情况,对规划进行动态调整,以便使规划成为具有一定灵活性的“活的规划”,同时,国家或上级规划也应根据各地出现的新情况,对规划中某些不完善和不合适的地方,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