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赖明如此描述“以房养老模式,并建议对此成立课题组进行调研,选择大城市做试点,等到运作成熟后向全国推广。九三学社会务组人员表示,此提案已被作为九三学社中央名义提出。
“以房养老并不是一个新名词,而是近两年在国内炒得很热的一个概念。应该承认,“以房养老确实是个好东西,是对养儿防老、存钱罐养老的有益补充,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在国外已经成为一种相当成熟的养老模式。按照所谓“后发优势,将别人的好东西拿来为我所用,可以让我们少走很多弯路。然而,对好东西本身的过分迷恋性关注,却很容易让我们习惯性地忽略掉隐藏于其后的看似无关实则紧要的支撑体。
在我们准备复制别人处于规范的自由秩序中的“以房养老模式时,就不能不关注自己身后的土壤条件是否适合外来新事物的生长。无论是“反向住房抵押贷款,还是“售房养老模式,“以房养老显然不能只是从抵押或者出售房子开始———要抵押要出售,先前就必然要有获得。这就不得不说到当下的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市场正处于一个原始积累时期,“抢劫主义的离奇暴利是其鲜明特征。由于权力的介入乃至主导,开发商对土地资源和开发资格的获取,对失控状态下楼市价格的合谋操作,既不符合“获得的正义,也不符合“交易的正义,因此房产商的一夜暴富并不符合“持有的正义。而且,这种“持有的不正义正是建立在对普通民众劳动积累的不道德侵占基础上。当“以房养老成为一种推广模式,那么,开发商不仅能更有力地掌控事关百姓一生的住房梦想,而且还将牢牢掌控老百姓的晚年生活质量。
面对动辄百万的“魔术房价,很多人只能“望房兴叹,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居者有其屋的朴素人文关怀是他们冀望于政府的惟一救命稻草:住房是生存的必须,人们坚信政府不会容忍把购房权利仅仅授予富人。但是,“以房养老却把房子和养老捆绑在了一起,无形当中让“住房的必须和“养老的必须处在了对立的位置:房价如果不能涨,至少亦不能降。
当房产一头挑起“拉动消费的重任,另一头又扛上“保证养老的重担,就算排除权力的私欲可能和资本的抢劫欲望,仅仅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简单原则,“居者有其屋也会受到挤压和排斥,房产价格的亢奋状态必然会一直持续下去。反过来,房价的坚挺又会影响到“以房养老的覆盖范围和保障效果,从而陷入一个恶性循环。
因此,“以房养老只能作为一种旨在提高养老质量的民间私人规划,而不能代替提供基本养老保障的政府公共服务。别人的“以房养老也许仅仅只是一个养老方式和效率问题,而在我们这儿首先更是一个原始积累时期的公正问题:先以“原始积累的名义用奇高房价剥夺百姓劳动积累,后又以“保证养老的名义维持原始积累的“合法性和持续剥削的“必要性。俗语说,大厦不能建在沙滩上。“以房养老这座大厦当然不能建在“房市蜃楼的沙滩上。(中华工商时报 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