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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法》四月或递交人大审议 年内有望出台

2006年03月06日 07:56

  中新网3月6日电 今日出版的《第一财经日报》援引中国专门的反洗钱情报部门——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主任欧阳卫民3月4日在上海表示:“《反洗钱法》在今年4月将递交全国人大审议,年内有望出台。”他同时表示,今年反洗钱的监控范围将正式扩大到证券和保险领域。

  欧阳卫民称,今年将继续加大反洗钱的力度,并将反洗钱当做打击商业贿赂的重要措施来运用。

  目前,中国《刑法》第191条对洗钱罪有规定,但存在对洗钱犯罪上游犯罪范围定义过窄、洗钱罪犯罪构成主观条件规定过于严格等问题。早在2004年3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牵头,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财政部等部门的人员就组成了《反洗钱法》起草工作小组,确定了起草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计划。

  “一旦《反洗钱法》出台,无疑将大力促进国内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并促进中国的反洗钱国际合作。”欧阳卫民说。

  他还透露,证券和保险领域今年将被纳入反洗钱的监控范围,这两个金融领域也存在不少洗钱犯罪。证券领域的洗钱则更是方式众多。他表示,随着时间的推移,反洗钱领域还将扩大至普通行业,尤其是房地产和珠宝等行业将被重点关注。

  目前,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是反洗钱工作的主阵地,它们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比如对银行客户进行尽职调查、保存交易记录、报告大额交易、报告可疑交易等。

  欧阳卫民说:“商业银行对反洗钱工作正越来越重视,一是反洗钱和银行业自身的内控有关,二是反洗钱对这些机构来说也是法律义务,认真履行义务可以避免使自己卷入洗钱犯罪。”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项俊波此前在3月1日举行的2006年反洗钱工作会议上曾表示,中国反洗钱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反洗钱法》立法进程已加快,其他几部相关规章的修订和起草工作也已基本完成。(韩圣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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