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 汽 车
房 产|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视 频|商 城|供 稿|产 经 资 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两会速递:政协委员吁立法保护三峡库区水质

2006年03月03日 16:34

  中新社北京三月三日电 (记者 艾启平)“一旦一百多米深的库区水质被整体污染,其不良影响和治理代价将是巨大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党委书记金义华今天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呼吁,国家应尽快立法,使三峡库区成为特殊水域而得到有效保护。

  据了解,三峡大坝二00九年最终蓄水至一百七十五米后,三峡水库干、支流库岸总长将达五千三百多公里。三峡库区面积有两万多平方公里,在库区周围,分布着县级以上城市二十多个,居住着三千多万城乡居民。

  金义华说,二00三年长江三峡成为河道型水库以来,沿岸工业不达标排放,农业面污染增加,使库区水质营养化程度提高。仅重庆、四川每年输入库区泥沙高达八点六五亿吨。向库区排放的工业废水中,近三分之一未达标。长江流域土壤侵蚀总量达二十四亿吨,其中十八亿吨发生在上游地区。此外,受山洪、暴雨以及沿江工程建设、船舶油污及生活污水、垃圾等影响,大量生态、生活垃圾涌入三峡水库,形成大面积漂浮带。三峡水库首次蓄水后,估计有三十万至五十万立方米漂浮物流到三峡大坝前。

  金义华委员建议,国家应尽快制定库区环保法律、法规,成立三峡库区环境保护机构,加大对环保的监督和惩治力度,防止出现新的污染。从源头上采取防控措施,在库区和长江上游建设垃圾处理厂;加大库区船舶防污染设施投入,实行污水治理优惠政策,出台库区清漂法规;做好漂浮物上岸后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他还建议,在深入论证基础上,制定长远的环保总体规划。同时,加大库区环保宣传,形成保护库区人人有责的环境。

 
编辑:赵海燕】
 
专题网站:2006中国"两会"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