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1300所高校几乎都存在学术腐败问题”、“知名教授涉嫌剽窃抄袭的至少在100人以上,法学界就有40多个”——在新近召开的“如何用法律规范学术制度”研讨会上,一直致力于学术批评、开办学术批评网站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痛心疾首地说(3月1日《检察日报》)。
1300所,据说这是目前我国所有公办高校的数字。这样的说法,是笔者看到的学界对学术腐败最直率,也是最具胆识的说法!因为此前,尽管大规模的学术腐败现象早已泛滥成灾,但学界却冠之以“学术不当行为”,对学术腐败向来有点“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羞羞答答。
承认是好事,但承认只是有限的第一步。如何治理学术腐败才是紧接着应该思考的问题。对此,《中国社会评论》主编、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邓正来开出的“药方”是,他和学术批评网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杨玉圣教授等人商定,将在3月15日联合国内100名至150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著名教授联名发出倡议书,呼吁从2006年起,高校教授(研究员)不能剽窃抄袭,不能发生学术腐败;一旦发现学术腐败者,教育部和学校一定要对其进行处理(《检察日报》2月28日)。
其实“药方”的不同反映了“把脉”的差异。对出现大规模的学术腐败的原因,有人认为学术腐败“与整个社会急功近利、追求名利的风气比较盛行很有关系”。有人主张学术腐败的原因要从体制上去寻找:学术失范的原因在于“大学与政府的关系一直没有理清,两者交织在一起”;官本位的学术体制缺乏独立性,官场的腐败风气必然要带到学术界来,就会导致学术腐败,而且即使学术腐败被揭露出来了,也会官官相护……
如此等等的原因,并非没有道理。但笔者以为,在坦率承认学术腐败普遍存在的背后,学界似乎还刻意地在隐瞒着什么。邓正来教授等人呼吁从2006年起,高校教授(研究员)不能剽窃抄袭,不能发生学术腐败。这里存在的问题是:为什么要从2006年开始?这是不是意味着在这100名至150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著名教授中,2006年前也存在着学术腐败?如果存在的话,那么呼吁从2006年开始“不能剽窃抄袭,不能发生学术腐败”,是不是意味着这些“著名教授”2006年前的剽窃抄袭和学术腐败就可以既往不咎了?如果不存在的话,为什么要呼吁从2006年开始?如果这些“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著名教授”是凭借2006年前的剽窃抄袭和学术腐败而成为“著名教授”,那么,他们有什么资格呼吁从2006年开始“不能剽窃抄袭,不能发生学术腐败”呢?这种“呼吁”,如果不是学界刻意地想隐瞒什么的话,至少表明学界的一种底气不足。
底气的不足,有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发表的“国际竞争力报告”为例。报告显示,中国的国民素质、科学技术和国际竞争力在世界的排名连续下滑:国民素质由1998年的第24位滑至第29位,科学技术由第13位滑至第28位,国际竞争力由第24位降至第31位。2002年的竞争力排名第38位,2003年降到第44位。另外,我们的顶尖大学北大和清华在世界大学中的排名在200名之外。2000年到2002年,我国最强的6所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在《自然》和《科学》杂志上总共发表27篇论文,仅占哈佛大学的6%,剑桥大学的15%,东京大学的20%。学界存在的价值,如果不在于提高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整体文化水平和学术水平,那又是为什么?
还是古人说得好:“知耻而后勇。”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张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