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日电 据新京报报道,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透露,制定物权法已被列入2006年立法计划。他称,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将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继续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物权法草案,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
去年8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巩献田在网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对《物权法》草案提出不同意见,引起了激烈的争议。去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四审《物权法》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表示,从公开征集的意见和部分反映来看,绝大部分意见对目前物权法草案总体上是肯定的,同时也还有一些不同意见。
他认为,在有的问题上认识存在分歧,这是正常的。
他还表示,因为物权法草案正在审议过程中,审议的过程就是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的过程。
他介绍,物权法草案的研究修改工作主要是三方面:一、要准确反映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准确地体现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完整准确地体现对国家、集体、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
二、要妥善处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有关财产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居民小区业主的权利等。
三,要深入研究一些专业性较强、尚有不同意见的问题,如物权与债权的优先顺序等。(赖颢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