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日电 2月27日,全国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座谈会暨全国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命名表彰大会在武汉召开。
据中国社会报报道,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何勇发表讲话指出,十六大以来,中央、国务院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对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调动农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有效措施。
何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紧紧围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新农村建设任务,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把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和各项活动中。要把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的其他工作一同规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与“三级联创”活动相结合,与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相结合,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共同研究,相互促进。
何勇强调,在新农村建设中,一定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从农民最关心的事情着眼,从农民最急迫的事情入手,从最能见成效的事情做起,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不提脱离实际的口号,不定超越现实的目标,不搞劳民伤财的工程,集中力量解决农民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要把村务是否公开、决策是否民主、管理是否规范、监督是否有效作为检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把农民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新农民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确保新农村建设让农民受益。
同时,要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教育广大农民群众遵纪守法,引导农民确实增强法制意识,有序参与民主实践,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逐步提高整体素质,努力培育造就新型农民。
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组长、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工作报告中指出,在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必须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加强村民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创造幸福美好生活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