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 汽 车
房 产|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视 频|商 城|供 稿|产 经 资 讯|广 告|演 出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山东淄博出怪事:房价上涨卖出去的房子竟不卖了

2006年02月28日 09:28

  中新网2月28日电 据齐鲁晚报报道,由于2004年定下的期房现在涨价了,开发商不卖了,还耍手段要回合同,山东淄博三户买房人无奈之下找到提供贷款的银行,想要份当初的购房合同看,而银行却说合同没有了。自己名下的房子一个劲儿地往上涨,三购买人就是钥匙拿不到手。

  据买房人李某介绍,2004年4月30日,他和孙某、曹某三人在淄博鼎立置业公司开发的鼎立庄园各看中了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当时的房价是1600元左右,当天就交了共1万元的保证金。同年5月4日,他们又交上2万元的保证金,并签订了认购协议。9月20日,他和孙某交齐了首付,余下的准备贷款,并到中国银行淄博市分行开发区支行交纳了房屋抵押费、保险费用,9月22日,曹某一次性付清了房款。不料到了12月份,售楼处却通知他们去退房。

  李某说,当时看事情不好,他们就开始收集证据,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来被开发商以需要再盖一个章为由收回去了,他们找到了银行,因为银行处也有一套合同,但是,银行却说合同没了,被人抽走了!今天下午,省中行给李某他们一个口头答复:由于当时房地产公司提供的手续不合格,因此贷款未审批发放。

  对这个房产纠纷,山东正大至诚律师所律师刘鑫认为,从这三户的情况看,他们和开发商签有认购协议,并且交了部分或全部房款,因此认购协议可以视为房屋买卖合同,购房户和开发商都应该全面、正当地履行。按照协议,银行应该保存合同,由于银行没有保存合同,造成三方权利义务不清晰,也要负一定责任。(刘炳文)

 
编辑:李淑国】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