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以人为本,继续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近两年,我们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有些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有些方面人民群众还不满意。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今年要在继续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同时,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在解决教育、医疗、安全生产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
(一)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中央决定,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与此同时,要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的管理力度。坚决杜绝农村学校乱收费行为,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要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学校面向学生的收费项目都必须公开透明。今年要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收费项目,要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直至撤销职务。
(二)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一方面,我们要大力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事业,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的医疗需求。在农村,要加快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在城市,要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就医,降低医疗负担。另一方面,要大力整顿医疗服务秩序和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要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减少流通环节和中间盘剥;加强对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的监管,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治理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切实加强医院管理,推进院务公开,规范医院和医生的用药和治疗行为,坚决杜绝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遏制乱检查、乱开药、乱收费;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典型案例要公开处理。
(三)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当前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依然突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安全生产措施和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企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有的甚至入股煤矿或参与经营,谋取不正当利益,成为不法矿主的保护伞。今年要以预防煤矿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坚决落实不合格煤矿停产整顿和关闭措施,加快煤矿安全设施、技术改造。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严格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监察责任,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在县(市)、乡镇辖区内发现非法煤矿、非法生产,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要实行问责制,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背后失职渎职、官商勾结的腐败问题。要继续清理和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这件事要一抓到底,决不能半途而废。这里再次重申,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的,不论多少,都必须坚决全部退出。隐瞒不报和拒不退出的,就地免职,并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煤矿投资入股、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加重处理。监察、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对前一阶段清理纠正工作进行彻查,对行动迟缓的地方要加强督办。
四、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大力加强政府公务员队伍建设
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树立良好的政风,最根本的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公务员法是一部规范公务员从政行为、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法律。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全面加强政府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为廉政建设奠定思想基础。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要加强廉政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扶正祛邪,警钟长鸣。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二)从严治政,严格管理。要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执行中央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落实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中央决策的权威性、统一性、严肃性,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问题。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所有政府公务员都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现在,有些地方搞不切实际的高指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不仅影响了当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讲排场、比阔气,热衷于盖办公大楼、搞高档装修,竞相办节、办论坛,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严重。我们国家和人民生活还不富裕。我们办任何事情,都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不作表面文章。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要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增强勤俭节约意识,建设节约型政府。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些地方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甚至群体性事件,很多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办事、不按政策办事有关。必须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权责一致。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坚决纠正。要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各级政府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特别要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
我们是人民政府,必须坚持执政为民。“为民、务实、清廉”是人民政府根本宗旨的体现,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风建设的根本要求。人民群众看政府,主要看是不是为他们谋利益,是不是为他们办实事,是不是清正廉洁。为民,就是一切为了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凡是为民造福的事,就要千方百计办好;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就要坚决制止。务实,就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清廉,就是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廉洁从政,勤勉尽责,绝不与民争利,绝不以权谋私。各级政府和所有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地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行为准则,树立良好政风,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推进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加快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要重视和支持监察、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自觉接受监督,对监察、审计部门依法作出的监察和审计决定,必须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反腐倡廉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敢抓敢管,把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反腐倡廉的新成效,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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