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中国公安部消息,2月26日上午,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暨第二次警务督察工作会议在河南郑州开幕。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全国公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总结第一次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会议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警务督察工作。
会议要求,2006年,各级公安机关及其纪检监督部门要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坚持执法公正、一心为民,认真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全面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部党委《具体意见》,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年”任务的落实,为公安机关切实担负起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紧紧围绕“基层基础建设年”、“打黑除恶”等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警令畅通。要在调研基础上,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以服务和保障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队伍的整体形象。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针对大接访中暴露出来的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执法乱作为、不作为问题,采取立项的办法,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治理什么问题。
三是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在公安机关形成廉荣贪耻的风尚。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谈话和述职述廉活动。结合新警培训,普遍开展对警校毕业生、新入警民警的集体廉政谈话。
四是要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安队伍的纯洁性。继续重点查处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执法不作为、刑讯逼供、违反“五条禁令”等案件。对极少数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五是要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抓紧制定出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六是要强化对权力运作和执法活动过程的监督,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的正确行使。(马永梅、孙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