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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着手修订义务教育法 以确立经费投入机制

2006年02月25日 11:15


    2月24日,山东沂南县孙祖镇中心小学举行了“政府助学券”发放仪式,手持助学券兴高采烈的孩子们。当日,地处沂蒙山区的沂南县将110万元“两免一补”专项资金以“ 政府助学券”的形式发到5442名贫困学子手中,新学期这些贫困家庭的孩子们上学不用愁了。作者:杜玉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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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二月二十五日电 (记者 李静)中国正着手对义务教育法进行修订,以确立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机制,重点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

  中国现行义务教育法自一九八六年开始实施,教育部长周济受国务院委托今天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说明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草案时表示,义务教育法施行以来,对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全民族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义务经费短缺、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学校乱收费等问题凸现,因此有必要完善有关义务教育制度,对现行法律法规作修订。

  据介绍,此次修订主要针对义务教育的六方面问题。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标准拨付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三增长”: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义务教育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费用逐步增长。

  修订草案规定,对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收取学费,并逐步免收杂费。

  修订草案并明确教育经费来源,规范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方面,修订草案规定,义务教育应采用启发式教育,防止教学过于偏重智育的倾向。

  在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方面,草案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县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向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修订草案还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教科书的编写、出版和发行做出了详细规定。

 
编辑:余瑞冬】
:::相 关 报 道:::
·中国义务教育的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正在缩小
·中国首次发布教育督导报告详解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中国城乡间义务教育资源差距缩小 迈向均衡发展
·中国2007年全部免除农村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
·人大常委会20次会议将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等
·生活困难的艾滋病人遗孤接受义务教育将免学杂费
·中国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农村义务教育的收费项目
·国务院决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教育部官员强调,严禁截留挪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金人庆:今后两年内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
·教育部发文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乱收费:决不姑息
·中央财政预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专项资金3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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