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4日电 据美国《纽约时报》报道,第60届联合国大会主席扬·埃利亚松23日向联合国成员国提交了设立人权理事会的决议草案,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与人权组织表示赞同,但美国声称该草案存在太多“不足”,应该重新讨论。
设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最终草案将在今天公开,下周联合国大会将会进行表决。
根据埃利亚松23日提交的草案,新成立的人权理事会将由47个席位组成。其中,亚洲和非洲各得13个席位,拉美、东欧和西欧各获8个、7个和6个席位。
根据草案,每个人权理事会成员均需经联大全体成员国直接投票并需得到简单多数——即96票的支持当选。在选举理事会成员时,联大应考虑候选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所作的贡献。
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最多可连任一次。联大在经过三分之二多数成员国的同意后,可中止严重违反人权的国家的人权理事会成员资格。 如果被中止资格的国家已经完成两年任期,那么它将不被允许申请马上再次加入理事国的资格。
草案建议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于今年6月16日废除总部设在日内瓦的人权委员会,并规定人权理事会将于6月19日召开首次会议。 同时规定人权理事国一年之内召开三次会议,会议时间合计至少要达到10周。
美国驻联合国大使约翰·博尔顿对这一草案表示不满。“根据我们与其他国家的商议,支持这份草案最为坚实的理由是它看上去不是太差。”博尔顿说。
美国认为草案内容给其造成了尴尬,因为它现在指责存在践踏人权行为的国家,比如古巴、苏丹以及津巴布韦,都有可能成为人权理事会的成员。
当被问及对博尔顿重新讨论这一草案的提议时,扬·埃利亚松说,“我相信根据现在国际社会以及联合国改革日程的情况,继续进行协商将没有结果。”
安南则回应说,“联合国成员国已经对此问题进行了足够的讨论,现在作出决定的时候到了。”
设立人权理事会以取代人权委员会,是去年9月举行的联合国首脑会议确定的联合国改革重大步骤之一。西方国家希望能在今年3月上旬人权委员会召开年度会议之前设立人权理事会,以便人权委员会能在年度会议之后与人权理事会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