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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发布环评公众参与办法 加强决策民主化

2006年02月22日 16:17

  中新网2月22日电 国家环保总局今天正式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这是中国环保领域的第一部公众参与的规范性文件,更是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 决定》中关于"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内容的实际行动。

  潘岳说,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内容。将公众参与制度化地引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可以真正保障公众环境权益,加强环境决策民主化。

  潘岳称,环保总局曾在 2005 年举行了圆明园防渗工程环境影响听证会。听证会不仅大幅度提高了公众的环境意识,也有效地提高了政府决策的质量和公信度。国务院刚刚发布的《决定》明确要求,“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

  潘岳说,环保总局在该办法起草过程中,先后征求了各地方、各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的意见,并在互联网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社会各界对此表现出极大兴趣,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作为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领域的第一部规范性文件,环保总局希望该办法暂行一段以后,根据方方面面的建议与批评,在实践中进一步修改完善,塑造真正的 "责任环保"与"透明环保"。

  潘岳说,按照国务院《决定》中指出的"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的精神,环保总局还将就相关法规的进一步修改与制定立即开展工作。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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