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2日电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 农民工节后纷纷返城务工,在一个城市找不到工作再换一个城市碰运气,这已是近年来的常景。农民工在频繁的流动中,他们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离开一个城市时,不再保留原单位事先为他们办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账户,而是选择获取账户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的“退保”。对此,专家指出,农民工从难“参保”到高“退保”,凸显现有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存有缺陷。同时,多因素引发的“退保”热殃及企业。
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调查,中国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约为1亿人,跨省就业的约6000万人,在这个庞大的人群中,基本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仅有20%至30%的进城务工农民在一个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2004年外出农村劳动力中,有就业岗位但不稳定的务工人员占到40.6%。
就业的不稳定曾经是进城务工人员“参保”难的主要因素,但这同样成了退保率高的直接原因。
据了解,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在企业绝大多数是合同制职工,按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纳满15年以上方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一些四十多岁的农民工还告诉记者,在城里已经没有竞争优势,只有回家务农,即便先前“幸运参保”,也不可能将养老保险缴费至“退休年龄”。
在用工相对紧张的沿海发达地区,一些相对规模较大、经营较规范的民营企业近年来经常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吸引务工者的条件之一。据了解,福建、浙江等企业负责人普遍认为,进城务工人员频频“退保”不仅加剧了企业用工紧张的现状,对企业的利益来讲也是一种损失。
在中国农民工整体参保率十分低下的情况下,退保率却在逐年攀升,社会学家表示,社会保障制度对保障劳动者的养老、就医等至关重要,农民工参保率低将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而大量退保引起的“后遗症”不可低估。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家杨立雄教授指出,目前有2000多个统筹单位把守着中国养老、医疗等主要社会保险体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属省级统筹,各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导致养老保险关系不能顺利转移接续。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何平认为,对农民工应实行分层分类社会保障,即将稳定就业(从事正规就业、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5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现行制度;对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采用过渡性的办法,除工伤、失业保险按现行规定执行外,养老保险先建个人账户、不建社会统筹,实行过渡性的个人账户制度,将本人的社会保障权益直接记入个人账户。
杨立雄建议采取将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分开的做法,他认为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保体系才是破解问题的关键之道。“第一,农民工流动到其他城市或回乡之后可以将保险关系转移到居住地或新工作地,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第二,充分考虑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民工的需求和特点,设计精确可行的办法,稳定推进。”杨立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