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日电(记者 曾利明) 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今天发布的信息称,中国内地各级卫生行政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将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通知重申,暂停发布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医疗广告;要求各地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完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移送制度和程序。
通知要求,加大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广告行为力度,对监测中发现涉嫌虚假违法的医疗广告,在三日内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结果应在七日内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移送一起,处理一起,公布一起,决不姑息纵容。
通知指出,清理整顿医疗服务市场,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加强管理,诚信执业,以质量和信誉吸引患者。对内容涉嫌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医疗广告,要依法严肃处理。
卫生部表示,去年他们将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医院管理年”结合,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专项整治,遏制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蔓延势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