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十七日电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文章称,即便经过几次清理,中国行政事业性收费仍存在收费秩序混乱、收费审批随意性大等问题。有专家指出,当前国家机关亟待彻底破除利益樊笼,深入推进收费管理体制改革。
文章说,行政许可法实施一年半以来,各地开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卓有成效,但由于一些基层政府部门不肯放权让利,行政事业性收费仍存在五大方面的问题。
——收费总额过大。文章以安徽为例分析称,一九九五年至二00四年,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增长了五点一倍,其中行政性收费由一九九五年的六点一亿元人民币增长到二00四年的三十九点一亿元,十年增长了六点四倍。同期财政增长三点五倍,远低于收费增长幅度。目前,安徽省收费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百分之三十四点七,其中行政性收费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十四点二。而从世界主要国家情况看,收费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一般不超过百分之十。
——乱收费现象仍然严重。据统计,二00四年安徽省查处教育乱收费七千六百九十五万元。有的部门利用行政权力,变公共服务为有偿服务,变行政审批为收费审批。
——收费审批随意性大。由于缺乏完整的收费理论,行政机关审批事项的过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增加,本该由政府承担的行政管理费用,通过收费方式由管理对象承担。另外,由于利益的驱动,甚至出现为了收费而增设职能的情况。部门职能和收费膨胀是当前收费管理方面的根本问题。
——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导致收费增加。目前,一些国家机关行政审批设置前置条件,如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评估、检测、鉴定、认证等证明。尽管国家机关在审批这类事项时并没有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但是当事人要承担前置服务性费用。
——管理体制存在缺陷。目前,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和价格、财政双重管理。收费立项审批以财政部门为主,收费标准审批以价格部门为主。实践证明,这种将收费审批人为分割的体制,弱化了政府对收费的管控。
文章分析指出,要控制收费首先应把住立项关,财政部门审批收费,往往主要是考虑财政供给能力,通过收费方式解决专项经费。特别是在财政资金紧缺的状况下,一些地方财政部门给执收部门下达收费任务,收支挂钩,“调控”收费收入作为财政收入,仍然相当普遍。加上收费立项、标准管理隶属两个部门,部门的收费资金的收支结存情况,无论价格部门,还是财政部门,掌握都不完整,收费管理存在漏洞。(完)